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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湖北年内酝酿试点房产税 涉第二套存量房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2-08-17  浏览次数:361
  信息时报讯 据《中国房地产报》报道,在国务院督查组完成16省(市)房地产调控督查后,关于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相关信息也随之沸腾,先是称全国30余省市地税官员进行为期半年的房产税税基评估集训,后是说湖南、湖北被列入房产税第二批试点征收范围。
 
  针对个人第二套存量房
 
  据国家税务总局(以下简称“国税总局”)财产行为税司综合处内部人士透露,湖南、湖北两个最新试点区域的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,房产税扩容范围包括个人已购的第二套存量房,征收的税率不会太高,对于具体的征收细节以及方案出炉时间,不方便透露太多。
 
  另据湖南省某房地产业内人士称,关于近期湖南、湖北进行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消息,湖南省已收到要求其做好年内试点房产税改革的准备通知,主要包括技术及软件方面的准备。
 
  湖南省房地产研究中心研究员陈真诚(微博)也透露,“关于房产税试点的具体城市名单还没出来,但据说湖南是以湘潭作为试点,而此次试点与上海、重庆不同的是,计税依据不是原来的房产原值,而是市场评估价”。
 
  “据我了解,各省财政税务机关一直在做房产税改革的征收研究,房产税的改革征收并不是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一种手段,而是我国税制改革的一部分,也是地方政府寻找的新财源,年内肯定会在湖南、湖北展开。”陈真诚说。
 
  将试行“房土两税合并”
 
  另据《华夏时报》报道,湖北省鄂州市房产税试点已在今年7月开始了试运行,湖南湘潭也在进行着类似的试点,但官方至今未宣布。
 
  鄂州即将推出的房产税试点将涉及到如何评估房产的市场价值。此次两湖改革试点,就是之前物业税“空转”的落地。
 
  湘潭地税网7月19日称,湘潭将继续承担“房土两税合并”的试点。
 
  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8月15日称,“两湖试点最核心的是对房产按市场评估值征税,并合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税。”
 
  进展
 
  试点扩围名单中
 
  或有北京深圳广州?
 
  据《华夏时报》报道,除两湖地区外,房产税征收最有迹可循的可能还有深圳、北京、广州等地。就深圳而言,前不久《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》经特批有“先行先试”之权。中原地产总监张大伟分析称:“该方案提出,开征不动产税和闲置税,而不动产税包括了房产税。”
 
  近日,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预测,明年将是房产税第二批试点扩围的集中时间点。
 
  “首先是北京、广州条件好的地方,其次还有一些省会城市,试点的几率都很高”。张大伟预测。
 
  据了解,自今年年初以来,国税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陈杰一直在马不停蹄地奔赴海南、北京、辽宁等地,了解房产税改革的试点或筹备进展。
 
 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认为,现在只能先在一些条件成熟的城市试点,房产税试点全国版还需时日。“之所以对房产税有期待,是因为在经济下滑的背景下,房产税可以缓解地方财政收入下滑。”顾云昌说。
 
  分析
 
  土地卖得差不多了
 
  才会考虑征房产税
 
  中国房产税改革专家组成员曲卫东(微博)表示:“地方政府认为什么时候土地卖得差不多了,可能才会考虑征收房产税。”数据显示,在我国,目前房产税收入占我国税收的比例在1%左右,提升空间很大。  “房产税改革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,它涉及面广,并关系到公众切身利益。”顾云昌说,“无论是此前出台的房产税政策,还是今后可能强力推行的房产税政策,更多的可由国务院在总结实践经验后,向全国人大提交有关法律草案,制定房产税改革路线图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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